1000元可发约2万条,广告短信轰炸谁来管?

每日财经(Mrcj88.cn)讯:

杭州市民王女士最近非常烦恼。她向记者展示了进入11月以来一个多礼拜收到的短信,从“降价”“领券”再到“赠礼”,各种商家广告内容应接不暇,几乎全与“双十一”促销有关。“发这些广告短信的大多是我曾经购物的商家发来的。”王女士说。
据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发布的《2018年“双十一”网购安全生态报告》显示,垃圾短信“双十一”特征明显,暗藏诈骗风险。2018年10月,360手机卫士日均拦截垃圾短信1642.3万条,绝大多数为购物推广,面膜、手机、大闸蟹等都是热推产品,“红包”“旗舰店”“狂欢节”等“双十一”相关词汇成为热词。

奇安信网络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裴智勇介绍,商家发送广告短信使用的手机号等个人信息,有些是商家自己收集积累的,有些是其他机构倒卖的。商家发送广告短信,一般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直接找运营商发送,另一种是通过中介或代理公司发送,后者更常见。
这家客服告诉记者,在群发平台里将商家后台导出的电话号码一键导入,就可以群发广告了。“‘双十一’前生意特别好,现在很多店家宣传活动还是喜欢使用短信通知。”客服还称,群发广告短信没有任何政策和投诉风险,“我们都做了十几年了,只要发送正规内容,包括广告,都是可以的。”
据了解,市面上存在很多短信通道代理商,目前发送内容短信的价格,验证码一般0.05元一条,营销短信一般0.06-0.1元一条。除此之外,一些黑客通过冒充正规短信通道,也在对外承接业务,而购买此类服务所需的费用更低。
消费者能否拒绝这些广告短信呢?记者为此查询了淘宝、京东平台的相关条款,发现淘宝在其隐私政策中明示:如果不想接收发送的商业广告,“可通过短信提示回复退订或我们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退订或关闭。”京东的隐私条例里写着:“您可以根据促销短信内容提示,来取消我们给您发送的手机促销短信。”
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: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,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;对违反规定的,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工信部发布的《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中明确提出:短信息服务提供者、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;违者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。